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北郊板河口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昆明市东川区北郊板河口,于1975年首次建成,并于1998年进行过改造,本项目属于补办手续。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420m²,建设内容包括:遗体处置间、火化车间、悼念厅、业务用房、洗车区和洗手台等。项目遗体实际火化量约为2000具/年。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②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 运营期 ①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火化机废气和遗物焚烧池废气。针对项目废气,设置了尾气净化处置设备后,外排烟气可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标准要求。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①本项目用水环节包括:遗体清洗用水、洗手用水、灵车清洗用水、绿化用水和脱硫系统用水,而废水类型主要包括遗体清洗废水、洗手废水、灵车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脱硫废水。项目拟配套设置预处理池(6m³)、调节池(17.6m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0m³/d)和回用水池(10m³)等废水处理设施对综合废水进行处理,脱硫废水先进行预处理,再和各工序废水进入调节池进行收集、调节,使其流量稳定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暂存于回用水池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②对电池组件进行清洗是分期、分批进行的,单次的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在对电池组件进行水清洗时,产生的废水直接作为组件下方的植被生长用水,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运营期 ①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①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遗体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脱硫脱酸固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弃沾油抹布、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项目拟建设1个10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一次性手套和废弃化妆棉进行暂存后,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人体组织按公安机关程序进行鉴定后,同逝者遗体一起火化; ②脱硫脱酸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理后委托四方地工业园区渣场处置; ③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弃沾油抹布全部环节已被豁免,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管理;针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项目拟建设1个10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其进行暂存;废机油部分用于生产设备润滑使用,无法使用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有关的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项目拟建设1个10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进行暂存后,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